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惠州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惠州市民营科技企业自愿参加组成的一个群众团体机构,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民科企业的桥梁、纽带,是经政府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员工,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民营科技企业上水平、上规模、上效益,为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惠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办公地址设在惠州市行政中心5号楼二楼(市科技局内)。
|